石铁法院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结案率连续15年实现100%
2006-01-06 13:35:21
     中国法院网讯 (田红彪 冉小毅)  长期以来,河北省石家庄铁路法院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形成了以法院为中心,以基层组织为依托,当事人近亲属广泛参与的调解大格局。截止目前,该院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结案率连续十五年实现100%,无一缠诉、上访现象,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该院在坚持自愿调解的基础上,将调解作为定纷止争的重要途径,贯穿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自诉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适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在不同阶段,采用庭前调解、庭后调解、当庭调解和庭外调解等方法,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百分之百。

  该院改变以往法院“一肩挑两头”的传统调解模式,主动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当事人的近亲属协助调解,形成了调解主体多元化,多主体全方位合力调解的新机制。由于管辖区域的限制,铁路法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当事人绝大部分系铁路职工,案件常常发生在工作期间或者与工作有关。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介入案件调解工作,通过解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促进和确保了调解工作的成功。同时,该院还邀请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协助调解,一方面有利于共同说服原告降低过高的赔偿要求,另一方面也为被告人多方筹集赔偿金拓宽了渠道,有利于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确保调解协议的顺利执行。连续十五年以来,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达到百分之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解决了纠纷,同时也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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