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奸犯儿子脱罪 法盲父亲作伪证获刑
2005-06-16 13:33:27 | 来源:中广网 | 作者:陈淦 崔瑛
  浙江省仙居县一名糊涂父亲陈大龙,为帮助涉嫌强奸的儿子逃脱法律惩罚,自己触犯了法律。

  2001年5月27日,陈解与陈兵涉嫌强奸罪被仙公安局刑事拘留,陈解的父亲陈大龙获知后称“作为父亲,我为儿子关进班房着急”。

  为了使儿子逃避法律惩罚,陈大龙多方托人做工作,劝说被害女孩的父母“气量大些”,两方私下了结,叫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撤案。同时他还与另一犯罪嫌疑人家属一起凑了2万多元钱,贿买被害女孩家属,要求被害人“改口”,讲成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向公安机关撤回控告。

  由于陈大龙等人的干扰,陈解、陈兵两人于2001年6月29日被取保候审。但司法机关通过认真工作拨开迷雾,以铁的证据击败了谎言。2004年4月28日,陈兵因强奸罪被仙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陈解作案时未满18周岁,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仙居县检察院认为,陈大龙的行为妨害了证人的正常作证和诉讼的顺利进行,触犯了刑法,构成妨害作证罪,应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当地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陈大龙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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