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法院以和解促执行
2005-06-13 15:14:52
案件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中国法院网讯 (王乾细)  针对近年来法院执行难依然存在的现状,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海法院在工作实践中积极采用执行和解的方式,来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使得一些案件本来难以实现的债权得以实现。今年1月至5月,全院执结案件478件,标的2241万元,其中执行和解50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龙海市大地饲料厂申请执行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陈某只偿还9000元,还有近9万元无力履行。被执行人陈某也因突发脑血栓病发生了交通事故,动过大手术,成了残废人,其妻本来也是残废人,仅靠惨淡经营饲料店的微薄收入,供子女上大学和家庭生活费用,经济十分困难,经办此案的执行人员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并对案情作了具体、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使得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在申请执行人减免被执行人一万多元的债务后,由被执行人亲属当场还清全部欠款。对此,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做法感到非常满意。

  龙海市工商银行与龙海市自行车配件厂等十二家国营特困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涉及近千名职工安置、社保医保、拖欠工资等棘手问题,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龙海市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经办案件的龙海市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申请执行人在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自愿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使多年来难以执行的案件得到顺利执行,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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