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结“骨头”案 九年上访户返乡
2005-02-04 11:08: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春笋 刘刚
2月2日,山东省德州市“第一号上访老户”张守金给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乐陵市人民法院写来“执法为民,伸张正义”的感谢信。他说,已经从银行里领到了河北省故城县公安局退赔的7万多元钱,感谢两级法院执结了他时跨九年的官司。
今年58岁的张守金是山东省夏津县圣店镇新圣店村人,从1991年起开办夏津县玻璃纤维研究所。1994年10月10日,故城县公安局数人来到他住处,在未向张守金出示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便将他和儿子带走,送到故城县看守所关押105天,直至家属向故城县公安局交款7万元,他父子二人才得回家。
夏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故城县公安局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规定,属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予撤销,遂于1995年10月28日,一审判决被告故城县公安局退还原告张守金7万元,赔偿张守金父子误工费365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故城县公安局拒不履行。
此案自张守金提出执行申请后,夏津县法院执行了四年无果,继而委托被告所在地即故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三年亦无果,后又转到夏津县人民法院执行了近两年仍无果。九年间,万般无奈的张守金踏上了漫长的上访路,风餐露宿,曾百余次地到市、省、国家等有关部门上访,成了德州一带有名的上访老户。
2004年7月9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郭仁军局长亲自督办此案,经反复研究,该院打破原有分片交叉执行格局,将此案件提级并指定由连续多年被评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的乐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乐陵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调查发现,故城县公安局已经换了三任局长,曾非法拘押张守金父子的主办公安人员已经死亡,而张守金的情绪又极不冷静,不安定因素随时可能发生。执行人员连夜吃透案情,制作了法律文书。当他们冒雨到当地各银行依法查询时,发现故城县公安局的12个帐户上竟都没有一分钱,执行人员没有气馁,又研究了三套方案,三次奔故城县执行,紧紧地“咬”住其主要负责人不放,用尽法律、策略,并明法释理、以情感人。当被执行人故城县公安局同意履行判决、偿还7.29万余元时,申请人张守金又提出要求支付九年来的迟延履行金30多万元。按理说,此追加的要求并无不当,但故城县属贫困县,公安局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双方意见分歧太大。针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又反过来耐心细致地做张守金的说服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了给付迟延履行金的要求,同意故城县公安局按原判决要求履行,双方于2005年1月20日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故城县公安局退还并赔偿张守金父子7.29万元。
今年58岁的张守金是山东省夏津县圣店镇新圣店村人,从1991年起开办夏津县玻璃纤维研究所。1994年10月10日,故城县公安局数人来到他住处,在未向张守金出示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便将他和儿子带走,送到故城县看守所关押105天,直至家属向故城县公安局交款7万元,他父子二人才得回家。
夏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故城县公安局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规定,属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予撤销,遂于1995年10月28日,一审判决被告故城县公安局退还原告张守金7万元,赔偿张守金父子误工费365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故城县公安局拒不履行。
此案自张守金提出执行申请后,夏津县法院执行了四年无果,继而委托被告所在地即故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三年亦无果,后又转到夏津县人民法院执行了近两年仍无果。九年间,万般无奈的张守金踏上了漫长的上访路,风餐露宿,曾百余次地到市、省、国家等有关部门上访,成了德州一带有名的上访老户。
2004年7月9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郭仁军局长亲自督办此案,经反复研究,该院打破原有分片交叉执行格局,将此案件提级并指定由连续多年被评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的乐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乐陵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调查发现,故城县公安局已经换了三任局长,曾非法拘押张守金父子的主办公安人员已经死亡,而张守金的情绪又极不冷静,不安定因素随时可能发生。执行人员连夜吃透案情,制作了法律文书。当他们冒雨到当地各银行依法查询时,发现故城县公安局的12个帐户上竟都没有一分钱,执行人员没有气馁,又研究了三套方案,三次奔故城县执行,紧紧地“咬”住其主要负责人不放,用尽法律、策略,并明法释理、以情感人。当被执行人故城县公安局同意履行判决、偿还7.29万余元时,申请人张守金又提出要求支付九年来的迟延履行金30多万元。按理说,此追加的要求并无不当,但故城县属贫困县,公安局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双方意见分歧太大。针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又反过来耐心细致地做张守金的说服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了给付迟延履行金的要求,同意故城县公安局按原判决要求履行,双方于2005年1月20日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故城县公安局退还并赔偿张守金父子7.29万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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