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律师当庭辱骂法官 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函
2004-12-07 10:52:48 | 来源:新华网-综合 | 作者:郭志霞
  北京娱乐信报:不满败诉不顾斯文 一律师当庭犯浑骂法官“混蛋”

  只因不满北京朝阳法院判决自己的两起官司都是败诉,北京市海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新汉竟当庭骂法官“混蛋”,甚至在判决书上签字时也写上了“混蛋”俩字。

??昨天(6日),记者从朝阳法院安贞法庭了解到,目前法院已经就此向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司法局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杨新汉律师是北京市海斯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今年11月29日,朝阳法院安贞法庭审理了涉及该所的两起案件,杨新汉在两案中都是败诉。宣判后,因为对判决不满,这位律师当庭骂法官是“混蛋”,当书记员要求他签收判决书时,杨新汉除了在两份宣判笔录上写上自己名字外,还写上了“混蛋”两个字。

??“这样的事真是太少有了!以前有当事人不懂法律,对判决不满就撕判决书的,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律师骂法官的!”安贞法庭的侯庭长气愤地说,作为一名懂法的律师,如果不服判决,可以通过上诉途径解决,但是他辱骂审判人员的行为与其律师身份极为不符。

??“我们会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罚的。”侯庭长说,由于该律师目前还在外地,待其回京后会作出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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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北京青年报:败诉律师竟当庭辱骂法官 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函

  因为自己律师事务所的两起官司都败诉,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某竟当庭辱骂法官,并在宣判笔录上写下骂人的脏话。近日,朝阳法院针对杨某的行为向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函。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在朝阳区某国际公寓内办公,与北京一物业管理公司有两起纠纷,该律师事务所分别为原告和被告。11月29日,朝阳法院安贞法庭法官对北京一物业管理公司诉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和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诉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车位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宣判。该律师事务所都败诉。杨某对这一结果十分不满,当庭辱骂法官是“混蛋”。当书记员要求他签收判决书时,他在两份宣判笔录上写上了“混蛋”两个字。

  朝阳法院认为,杨某作为律师和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如不服判决,可以通过上诉途径解决,其辱骂审判人员的行为与其律师身份极为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故向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发出司法建议函,并附上两份宣判笔录复印件,建议其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记者从该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查询到,今年54岁的杨某已有17年的律师执业经历,代理各类诉讼案件逾千起,主要擅长的业务是各类合同纠纷。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法庭具有极大的尊严性、严肃性。我国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律师法》也对律师的行为有规范要求。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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