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辱骂法官案
2018-08-20 15:03: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26日中午,王某因对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一案判决结果不满,在上饶中院机关食堂辱骂正在用餐的案件承办法官,引起就餐人员围观,造成不良负面影响。

  处理结果

  事件发生后,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与王某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沟通,进行调查、处理,对王某给予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错误及问题的严重性,在单位领导陪同下来到法院向案件承办法官当面道歉,并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材料。鉴于王某能够深刻认识错误,愿意悔改,并赔礼道歉,当事法官已表示谅解,未对其进行处罚。

  典型意义

  法官直接面对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活动中容易受到不理性当事人的无理苛责,甚至辱骂、威胁、恐吓、殴打等。上述行为,既是对法律、司法权威的藐视,也给办案法官造成一定伤害。在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建立健全法官权益保障机制,保障法官能够依法履职不受干扰和侵害,向全社会传递尊崇、敬畏法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的理念,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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