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农民盗掘古墓被判刑罚金
2004-07-27 14:11:37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田月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的一位农民在自家承包地里发现古墓后,不向有关部门反映,反而勾结另外3人深夜挖坑打洞,将古墓内的文物偷盗一空。徐某、窦某近日分别被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8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今年1月的一天,咸阳市渭城区周陵镇村民窦某在自己的承包田里浇地时,发现两个塌陷洞,便将此事告诉了同村的徐某。两人通过分析,认为塌陷的下面可能有古墓,并商量盗挖。之后,徐某主动联系了有盗墓经验的刘某、南某(均在逃),4人还一起查看了现场。随后,徐某、南某、窦某携带绳索、探铲、炸药、铁锨等作案工具,利用夜深人静时,先后十多次在窦某的承包地里挖了两个分别深6米和9米的大坑,并连续实施了炸药爆破,从墓中挖出了一件完整的陶俑、一件风帽、一件人身残俑片和不少陶俑残片。

  当地警方得到举报后将徐某、窦某抓获,但陶俑已被他们盗卖。经考古人员鉴定,被盗的古墓为唐代墓葬。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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