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贼盗掘春秋古墓获赃百万受审
2006-02-17 13:49:46
3被告人在法庭上
中国法院网讯 (赵德宝) 2月16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盗掘2800年前春秋小邾国古墓案,被告人张某某、韩某某、满某某到庭接受审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5月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张某某、韩某某、满某某三人携带铁锨等作案工具,到枣庄市山亭区山城办事处东江村春秋小邾国墓地盗掘古墓,盗得文物十四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六件、二级文物八件。三人将所盗文物卖给安徽人陈某(另案处理),共获得赃款96万元,得款后三人分肥。
检察机关认为,三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经过一天的开庭审理,三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法庭不久将对三被告人择日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5月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张某某、韩某某、满某某三人携带铁锨等作案工具,到枣庄市山亭区山城办事处东江村春秋小邾国墓地盗掘古墓,盗得文物十四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六件、二级文物八件。三人将所盗文物卖给安徽人陈某(另案处理),共获得赃款96万元,得款后三人分肥。
检察机关认为,三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经过一天的开庭审理,三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法庭不久将对三被告人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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