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文物局“蛀虫”吃掉文物288件
2004-07-08 08:51: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丁力辛
今天,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李海涛盗窃文物及王晓光等倒卖文物案。
被告人李海涛,捕前系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主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海涛在1993年至2002年担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主任期间,采取涂改文物档案、以下一级文物顶替上一级文物、以非文物的工艺品顶替文物等方法,多次窃取外八庙库内的馆藏文物,共窃得文物及文物饰部件288件,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73件、三级文物31件、一般文物128件、无级别鉴定文物52件。李海涛自己或伙同王晓光、张华章等人共卖出馆藏文物153件,其中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65件、三级文物22件、一般文物11件、无级别鉴定文物52件。李海涛从中获得赃款320余万元人民币、7.2万美元。
据悉,此案庭审结束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李海涛,捕前系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主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海涛在1993年至2002年担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主任期间,采取涂改文物档案、以下一级文物顶替上一级文物、以非文物的工艺品顶替文物等方法,多次窃取外八庙库内的馆藏文物,共窃得文物及文物饰部件288件,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73件、三级文物31件、一般文物128件、无级别鉴定文物52件。李海涛自己或伙同王晓光、张华章等人共卖出馆藏文物153件,其中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65件、三级文物22件、一般文物11件、无级别鉴定文物52件。李海涛从中获得赃款320余万元人民币、7.2万美元。
据悉,此案庭审结束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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