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领导批示似乎正以一种方式推动着社会前进。
对孙志刚案的领导批示,不仅确保了将凶手押上审判台,而且促使《收容和遣送办法》这部恶法灰飞烟灭;对重庆农妇熊德明丈夫工资被欠问题的批示,则在中国掀起了一场清理农民工工资的运动;前些日子,温总理又对阜阳假奶粉和江苏非法占地事件作出批示,这肯定不仅能保证责任人受到追究,而且会促成一场对乳制品生产、销售和非法占地的两场整顿。面对作恶与玩忽职守者被惩治,自然会有一种大快人心之感-----恶有恶报,早晚有人收拾你们!
??在出了一口恶气之后,转念一想,如果没有领导批示,结果会是怎样?难道犯罪者就会逍遥法外吗?职能部门就可以不管不问了吗?法律规定形同虚设了吗?只有总理过问才处理,我们的其他官员是干什么的?孙志刚案发生后,其亲友四处投告均遭冷遇。谁知领导批示一到,有关部门立即“变脸”;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早已突出了,但未有人理会,总理批示了,结果掀起了一场清理欠薪行动。说到这里,不禁感叹:中国的法律有时是需要领导批示启动的!
??常看新闻联播就知道,中国的总理每天都在工作,日理万机,鞠躬尽瘁。而西方的国家的总统、总理是悠闲的,可以与普通人一样休礼拜、度假。俄罗斯的核潜艇掉海底了,人家的总统普京照常度假。有时候不得不感叹:在中国当一个总理,真是太累了。
??为什么领导批示在中国会有如此威力?这可能与各级干部的权力来源有关。中国的干部是上级任命的,上级决定着自己“顶戴花翎”的去留,当然要看上级的眼色行事了。于是,领导批示煤矿事故了,就开展煤矿事故的检查;领导批示网络失火事件了,就对网吧进行治理;领导节日访贫问苦了,就都跟着去访贫问苦;领导访贫问苦时吃老百姓家的饺子了,就都跟着到老百姓家吃饺子。既然是对领导负责,老百姓的愿望当然也就无关紧要了,法律赋予的职责也就无足轻重了。
??领导批示的威力,说到底还是人治的一个缩影。体现了权比法大,人治的成份比法治的成份多。虽然领导批示是善意的,体现了一种“力度”,体现了“领导的重视”,也确实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但领导批示毕竟是一种带着个人情感的行为,体现的是个人的魅力。领导批示多了,恰恰说明了法治的柔弱。而中国这么多事情,总理即便有三头六臂,也恐怕管不过来。西方国家没这么多批示,关键人家是法治国家,秩序的维系依靠制度、规则的魅力。“坏的制度使好人变坏、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所以他们总理显得悠闲自在、游刃有余,所以施瓦辛格照样把一个州长干得顺顺当当,所以普京不必为核潜艇沉没惊惶失措----他提前结束休假,事情也是这样子。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有着浓重的“贤人政治”、“清官思想”情结。人们常把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寄托于某个青天大老爷, 希望通过“微服私访”、“钦差办案”的方式昭雪他们的冤屈,其实这是多么天真、虚无和缥缈的事情。美国有句话:总统是靠不住的。邓小平在20多年前就指出:“一个国家的命运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不正常的”、“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我们需要一个心系百姓、敢于负责、浩然正气、疾恶如仇的总理,可我们更需要能带来长治久安的法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