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作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
2004-01-11 11:01:51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新华社评论员
  最近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农村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决策,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增长缓慢,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民增收困难,既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性矛盾的现实反映,也是国民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农业、农村和农民在资源和国民收入分配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外流严重,过多的劳动力滞留在越来越少的土地上,致使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造成诸多经济社会问题。

  做好农民增收这篇大文章,从本质上看,是要探索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和保护,加快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这是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回避不了的现实问题。解决好这一重大课题,关键是要落实好“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多予,就是要加大扶持力度,调整投入结构,建立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农业是弱质产业,世界各国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都要对农业和农村给予支持和保护。我国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农业经营规模小,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更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护。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农业支撑体系。继续推进市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改变农村社会事业严重滞后于城市的状况。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少,能力弱,难以满足农民对信贷的需求。必须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总量,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缓解农村资金的外流。

  少取,就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继续减轻农民负担。要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不应当由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要继续加大配套改革力度,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清理和规范涉农事业性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放活,就是认真落实政策,放活农村经济,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创业和增收的积极性。农户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是自主创业和增收的主体。只有突破一切妨碍农民增收的思想观念,取消一切限制农民创业的政策性规定,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增收的体制弊端,才能激发农民群众自主创业增收的潜能。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市场,消除城乡壁垒,促进产品和要素在城乡间、地区间自由流动、公平竞争。积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投入农业开发。建立培养和造就农村能人的机制,营造鼓励能人干事业、支持能人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为广大的农村能人施展才干、创业致富、带富一方,给予必要的支持,开辟广阔的天地。

  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必将有力地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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