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林区中院兰天学生公寓执行案
2020-01-14 08:48: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案情简介:2019年1月16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涉兰天学生公寓的8个民事判决书指定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执行。兰天学生公寓是由社会企业投资兴建的完全社会化的校外学生公寓,因涉及院校发展问题,立案执行后,林区中院专门成立涉兰天学生公寓案协调领导小组,确立了整体查封处置的执行方案。经评估拍卖,4月28日,西北师范大学在淘宝网的竞拍中以最高价竞得兰天学生公寓。5月30日,林区中院在兰天学生公寓广场举行公开交接仪式,并于6月27日清场完毕,将兰天学生公寓整体交付西北师范大学所有,解决了西北师范大学近2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肖建国点评:这是一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执行案件,周期长、阻力大、利益冲突剧烈,法院执行困难重重。由于案件执行涉及西北师范大学1万多名学生的住宿问题,对于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居住权以及西北师范大学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生活秩序,意义重大,使得本案的执行带有明显的公共利益色彩,与一般的民事案件仅强制实现债权人在生效法律文书中载明的私权,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为此,有必要将人民法院执行职能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在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的同时,做到实现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执行的亮点在于:用好用足现行法律规定的各项执行措施,通过指定执行、整体查封、整体拍卖、清场交付等执行措施,最终依法保护了公共利益,为人民法院从源头综合治理执行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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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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