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少年迷途的人生
2025-02-10 09:59: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楠,常绿乔木,木材纹理细密,质地坚硬,富有香味。

  初见董亚楠,她已经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调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采访中,她快人快语,讲述着从事少年家事审判十余年的故事。

  她说,少年审判理念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教育方式要随着未成年人的变化而变化。要相信每个失足的孩子都是可以挽救的。这需要在青少年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好一名“战士”,及时出现全力保卫其权益;当好一名“儿科医生”,细心治疗呵护他们,让他们别再次折翅;当好一名“编剧”,精心进行“艺术创作”,比如选择一些特殊的日子来开庭,让他感受到受审之日是他的“重生”之日,是错误行为的终点,也是积极生活的起点。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善于从细节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相旭东等老庭长、老法官的带领下,董亚楠办案中着重考察失足少年平时的表现,从他交往的人、卧室的布置、常看的书籍甚至墙上贴的海报等入手,从细节看整体,从有形的摆设看无形的思想世界。在与老师、家长了解情况时,也要注意把握细节,发现有特殊价值的信息。

  不抛弃、不放弃,董亚楠用平等、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失足少年,用捕捉到的闪光点去温暖他们生命中“漫长的季节”,去点亮他们迷途的人生。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