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友反目动干戈 法庭以情化玉帛
2025-02-08 15:57: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钟艺 沈思彤
 

  近年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以全流程做实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为主线,以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为抓手,着力构建“法院+”模式,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打造法院新“枫”景,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在实处。现开设“安法新‘枫’景”专栏,全方位展示人民法院在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辖区全面振兴新突破。

  常言道,朋友是一生的财富,可再好的朋友,也难免遭遇波澜,有时也会因为一些琐碎小事而言语不和,大打出手,甚至对簿公堂。近日,振安区法院九连城法庭将情理与法理相融合,妥善化解了一起特殊的涉健康权纠纷案件,让一对故友重归于好。

  吴某与李某同为九连城镇村民,二人相识多年,情谊深厚。然而,只因一些琐事,他们之间产生了嫌隙,关系也因此变得有些微妙。后吴某为缓和与李某的关系,化解彼此间的矛盾,便邀请李某一同吃饭。赴约当晚,李某又带上了自己的二姐和二姐夫一同前往。用餐期间,双方言语上产生了冲突,激烈争吵后演变成肢体冲突,李某三人对吴某动起手来。第二天,吴某报警,导致双方关系愈演愈烈。

  近日,吴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李某诉至九连城法庭,请求判决李某赔偿50000元并承担其律师费4000元,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九连城法庭庭长于云峰敏锐地意识到,双方身为老乡且曾是昔日好友,若是简单一判了之,极有可能激化矛盾,导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遂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法庭进行调解,以此打开这对好友间的心结。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彼此抵触情绪强烈。原告吴某坚称自己被殴打,身心受损;被告李某则反驳称是吴某先出言不逊才引发矛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尤其是在赔偿数额上,争议极大,僵持不下。

  见此情形,于庭长先是结合本案实际,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用“情理”向二人仔细分析矛盾的根源:“原告吴某实际受伤程度较轻,更多是因为挨打置气才起诉;被告李某则是因为吴某的不当言语而一时冲动,并不想同昔日好友反目成仇。双方的初衷都是为了化干戈为玉帛,却因为误会和冲动而变成今天的局面。”

  在听完于庭长的分析后,吴、李二人纷纷表示认可,也逐渐缓和了剑拔弩张的气氛,于庭长又趁热打铁,用“法理”耐心地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利弊,劝解二人换位思考、以和为贵。

  在于庭长的积极引导下,最终被告李某念及多年的好友情谊,当庭向吴某道歉,吴某也打开了自己的心结,主动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本案得以圆满化解,这对昔日好友也在法庭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九连城法庭坚持情与法的融合,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下一步,振安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