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引纠纷 府院联动促调解
2025-02-05 08:54: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陈闪
土地出租引发纠纷,法院与村党支部联动促调解。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冠县人民法院联合当事人所在村党支部,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经营权出租引发的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甲与王某乙系叔侄关系。2013年,王某甲将土地出租给王某乙,约定承包期限为十年,承包费每年每亩1000元。当时,王某乙一次性付清了王某甲十年的承包费。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土地因修路被部分占用。合同到期后,王某甲要求返还土地,王某乙要求退还部分租金或者延长承包期限。王某甲在案涉土地上种植作物后,王某乙一方采取破坏作物、倾倒垃圾的方式予以阻拦,双方形成纠纷。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
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聊城中院民五庭联合冠县法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共同与当事人双方做调解工作。为切实促成调解,冠县法院东古城人民法庭积极与东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在冠县东古城镇某网格党支部委员会积极参与下,王某甲、王某乙、冠县东古镇某网格支部委员会,达成由网格党支部协助清理案涉土地垃圾、王某乙返还部分土地和与王某甲对换部分土地、王某甲向王某乙退回部分租金的“一揽子”协议。至此,这起土地经营权出租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的成功调解系两级法院积极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借助农村党支部的优势,积极耐心做调解工作的结果。”聊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探索发挥府院联动优势,努力化解农村土地纠纷,服务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