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应深刻把握矛盾发展的规律,念好“防、疏、止”三字经,聚焦治未病、治欲病、治已病,在“前端预防、中端疏导、末端化解”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的“终点站”。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法院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应深刻把握矛盾发展的规律,念好“防、疏、止”三字经,聚焦治未病、治欲病、治已病,在“前端预防、中端疏导、末端化解”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的“终点站”。
“防”字为先,强化源头治理,筑牢“防火墙”。一是全方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拉网式滚动排查重点突出问题,及早发现纠纷苗头,防患于未然。依托乡镇法官工作室,组织法官和法官助理轮流下沉至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守好风险防控“最先一公里”。选派干警进驻矛调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处置矛盾纠纷,建立院庭长值班接待制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止矛盾外溢上行。二是多维度构建立体普法矩阵。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开展法院开放日,选派法院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向师生宣讲民法典、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知识。强化新媒体矩阵效应,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制作普法新媒体作品。聚焦新业态经济司法需求,围绕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法定福利待遇保障等,为网约车平台等两新组织开展劳动用工专题宣讲。三是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坚持主动问需,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点对点提供优质服务。每年与物业公司代表进行座谈,推动物业纠纷源头化解。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和金融审判白皮书,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疏”字为要,抓实中端疏导,构建“共同体”。一是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画好治理工作最大“同心圆”。与政府部门联合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明确双方在组织领导、协作配合、制度建设、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二是全力做实非诉机制。制定多元调解有关制度,深化与劳动仲裁院、公证处、医调委、金融消费调解中心等的合作,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思路,形成拥有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的调解队伍,加强法官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推广开展在线调解,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三是夯实多元共治根基。聚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部门建立协同保护机制。加强与检察院建立保护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开展巡回审判,与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商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举措等等。
“止”字为本,锚定实质解纷,防止“多案生”。一是统一裁判尺度,化解存量。抓实审判管理,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总结提炼发改案件注意规则,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开展立案审判执行业务培训,聚焦庭审技巧、法官裁判思维、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进行培训,打造学习型、研究型法院。聚焦审判执行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调研促审判。二是促进服判息诉,遏制增量。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坚持审执一体理念,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抓实全链条释法明理,健全判后回访机制,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解开“法结”“心结”。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在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充分发挥优势,引导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三是用好司法建议,严防变量。发挥防范风险社会功能,针对审判执行领域中发现的社会管理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完善管理、改进工作、规范行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以“小切口”做实推动社会治理“大文章”。
(作者单位: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