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彩虹:将法治种子播撒在未成年人心中
2025-01-22 10:46: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泳 尤燕玲
 

  “法院要继续立足职责、聚合力量,勇于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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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代表、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长 傅彩虹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十分关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近年来,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取得良好成效。福建法院落实落细法治副校长工作,全省有1116名法官和法官助理被聘任为法治副校长,2024年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1254场。对于法院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不断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人民法院要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未成年当事人出庭制度、社会观护员制度、诉讼教育引导制度,注重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判后回访、跟踪帮教,视情开展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人民法院要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示范、指导作用,遴选一批涉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优秀普法案例,通过线上的“云讲座”“云参观”“云庭审”等方式,和线下的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庭审旁听、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拓展完善“线下﹢线上”立体化普法平台,不断提升法治教育对青少年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让法治声音传进校园、传入学生群体,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三是不断凝聚合力、同向发力。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民法院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主动加强与工、青、妇、教以及公、检、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作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坚持专业化审判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完善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