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湿透了的锦旗
2025-01-21 14:57: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磊 刘洋 赵莉 易涵
 

  重庆的秋冬时节,总是阴雨绵绵。冷风裹挟着雨滴肆虐,让人不由得起了一丝寒意。

  这天下午,窗外细雨如织,我像往常一样正埋头阅卷。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

  “喂,您好,请问这里是刘磊法官办公室吗?”电话那头,传来了略显激动的声音。

  “我是刘磊,请问您是……”

  “不知道您是否记得,我姓唐,是您前段时间承办的一个买卖二手车案件的原告,今天我特意从四川过来,带着锦旗来感谢您……”

  我心中一暖,回想起了那个复杂而棘手的买卖合同案件。

  2024年初,唐某通过一名二手车商,欲购买一辆二手轿车。选定车辆后,唐某便向商家了解该车事故状况。商家表示,该车辆发生过一起小碰撞,并向唐某出示了一份车辆检测报告。报告载明,该车为事故车,非泡水车、非火烧车。看完检测报告后,唐某放心地购买了车辆。后来,唐某想将该车辆转卖,与买家谈好价格后,唐某通过小程序“综合车况查询”查询该车历史车况,才发现这辆车竟然在几年前发生过一起被保险公司定为全损的重大交通事故!

  花几十万元买了一辆全损车,不敢自驾也卖不出去,唐某越想越气,遂一纸诉状将二手车商和原车主起诉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很快,案件到了我这里。查阅卷宗时,我心里产生了疑惑。车辆检测报告显示,车辆确因交通事故受损,但并未反映出车辆被认定为全损的情况,是检测报告造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我决定尽快安排开庭审理,再视情况展开调解。

  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

  “我收车只看车辆实际情况,并不知道有这起被定为全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二手车商说。

  “这辆车至少被转卖五次,我哪里知道什么时候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并且,交通管理局的系统也没查到这起事故,怎么能说是我刻意隐瞒?”原车主也很委屈。

  “你们就是故意隐瞒车辆真实车况。车辆检测报告肯定也是伪造的,我要求对车辆进行司法鉴定。”唐某气愤不已。

  眼看着几人争论不休,我放弃了调解的打算。应当事人申请,迅速将车辆状况移送司法鉴定。

  很快,司法鉴定意见出来了。然而,鉴定意见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司法鉴定无法检测出车辆发生事故的时间,也无法确认车辆受损后是否具有较大安全隐患;鉴定意见显示,车辆受损部位与二手车商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的车辆受损部位一致。是同一部位发生过两次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碰撞?还是仅一起事故导致车辆被认定全损?

  单从买卖合同这一法律关系及鉴定意见、检测报告等在案证据看,确实没有认定车商存在欺诈而撤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难道,真的要让消费者白白遭受损失吗?一连几天,我都如鲠在喉,难以决断。

  “既然欺诈无法认定的话……能否退而求其次认定为重大误解,从而帮唐某挽回损失呢?”有了这个念头后,我迅速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生效判例,为我的思路提供理论和实务支撑。

  很快,我就根据该思路作出了裁判,判决二手车商和原车主向唐某退还购车款以及相应的车船税、保险费等必要费用。

  欣慰的是,收到判决书的二手车商和原车主自知理亏,五天内即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给了唐某。

  “怕耽误您下班,取了锦旗后我就一路小跑送过来了。‘百姓的好法官,法律的守护神’,刘法官,这几个字您当之无愧!”

  雨中,接过唐某递过来的这面已经湿透了的锦旗,我倍感沉甸甸。因为这面锦旗,也因为它承载着的司法为民的责任、使命和担当。

  (作者单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刘磊/口述)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