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拖欠货款拒支付 司法拘留促履行
2025-01-20 15:03:41
中国法院网讯(聂涛)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翟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其履行了支付货款义务,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刘某开办了一家从事房屋门窗加工作坊,被告翟某于2022年期间多次从原告刘某处定制门窗。原告按照被告要求的规格将门窗制作完成后按时交付给被告,双方经结算被告应支付给原告购买门窗费1.2万余元,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推诿不予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翟某依然不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翟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翟某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既不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东躲西藏规避执行。因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近日,界首法院依法对翟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
被拘留期间,面对高墙铁网,失去自由的翟某尝到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他通过拘留所管教民警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向执行法官认错悔错,并交清了全部案款。鉴于被执行人翟某积极履行义务,认错态度诚恳,界首法院决定对他提前解除拘留。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