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01-16 09:40: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欣
 

  1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科学技术普及法集体采访。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这部从2002年公布施行的法律时隔22年迎来首次修订。新修订的科普法有哪些亮点?这将对我国科普事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科技部、中国科协相关负责人出席采访并回答记者提问。

  强调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

  新修订的科普法从原法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强调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突出了科普的重要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普事业,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本次修订科普法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对科普工作的保障。

  在关于科普与科技创新的关系方面,新修订的科普法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明确为科学技术普及法的立法目的。二是明确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三是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应当将科研、科技创新与科普工作紧密结合。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才支持力度

  开展科普工作,离不开资金和人才的支持。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顾雁峰接受采访时介绍,中央财政不断完善科普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科普经费投入。一是加大中央本级科普经费投入力度,保障重点科普项目支出。二是通过科普领域相关转移支付积极支持地方开展科普工作。三是落实科普捐赠等税收优惠,支持企业捐赠等多元化投入。

  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需要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截至2024年,我国免费开放科技馆数量已达409座,累计接待观众超4亿人次。

  在人才保障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就已选择6所高校和7家科技场馆联合开展试点工作,培养科普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十几年来,6所高校已招收科普硕士1000多名,已毕业的科普硕士就业率超过85%,为科普事业输送了一批高层次专门人才。

  抵制“伪科普”,明确平台责任和监管责任

  随着互联网尤其是自媒体的发展,虚假错误信息层出不穷,对人民群众特别是识别能力较弱的老年人产生了不良影响。少数组织和个人甚至专门以老年人为目标,以科普的名义诱导甚至欺骗老年人购买相关产品、服务或者进行投资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对此,新修订的科普法专门就面向老年人等群体的科普作了规定,要求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学院等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

  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对于科普信息发布者、网络平台传播者的责任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李昕指出,作为科普内容的主要传播渠道,网络平台要承担发现违法或虚假错误信息后及时处置的责任。对于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错误信息,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予以澄清。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