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吸引村里众多老人前来旁听。
被告和证人对质。
法官和村干部一起做当事人的工作。
法官庭后普法。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本案原告作为养女,具有继承权没有争议,被告和她的3个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呢?”
近日,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门南杨村发生一起特殊的遗产继承纠纷,原、被告闹得水火不容。为让村民了解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双涧人民法庭庭长邸建来到门南杨村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庭审吸引了村里40多名老人前来旁听。
原告马小天2岁时,跟随母亲和马贤共同生活,其母去世后,由马贤抚养长大,直到2002年出嫁。1994年9月起,被告王容带着3个子女与马贤、马小天一起生活。2023年6月22日,马贤突然病逝。马小天在整理马贤遗物时发现,马贤在银行有定期存款7万元。银行告知马小天,需要通过办理公证手续方可取出这笔存款,但王容拒绝参与公证。
得知7万元存款已被王容取走,马小天到法庭起诉提出,王容及其3个子女不享有遗产继承权,要求返还7万元。
庭审中,有8名村民出庭作证,分别证明马小天、王容及其子女和马贤的关系、共同生活的时间。
邸建在主持调解时解释道:“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王容与马贤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发生在1994年9月以后,两人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王容不享有马贤遗产继承人的资格,她的3个子女与马贤没有继父、继子女的法律关系,3人对马贤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由于原、被告拒不接受调解,法庭依法作出判决:马贤与王容共同生活多年,虽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但存在多年共同生产、经营、生活的事实,且在马贤生病期间,王容及子女给予了照顾。根据多项证据,我们认定马贤生前的7万元存款属于家庭收入,法庭酌定该款项包含王容收入的数额为3.5万元。法院判决王容扣除自己的收入部分,应返还给遗产继承人马小天3.5万元。
“法律讲得清清楚楚,案子判得明明白白。”村民表示,通过旁听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增加了继承方面的法律知识,可以减少家庭矛盾。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