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里的纠纷有了新解法
2024-12-31 08:48: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吕曼君
 

  “周法官,跟班学习补足了我很多法律知识短板,又有您的‘一对一’指导,现在调解起来越来越得心应手了。”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的调解员王细贵向拱墅区人民法院驻点在祥符街道的法官周俊岐咨询时,再次表达了感谢。

  “以前家长里短我在行,现在对涉企纠纷调解,我也有了清晰的思路和方法。”王细贵说,“我和周法官是‘双向奔赴’啊!”

  王细贵这场“双向奔赴”的经历源于祥符街道辖区内甲、乙两家企业发生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作为卖方与乙公司签署预拌砂浆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支付货款85万余元。然而,货品交付后,乙公司却一直未按约定付清45万余元尾款。

  “我们双方合作多年,也还有其他合作在进行中,实在不想闹上法庭……”多次催讨无果后,考虑到两家企业同属祥符街道,甲公司负责人刘某首先找到街道,希望街道出面帮助协调,要求乙公司支付尾款及利息损失。

  王细贵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乙公司进行调解,乙公司负责人孙某觉得自己不支付尾款有正当理由:“钱款一直没结清是因为甲公司提供的货品质量存在瑕疵,我们不认可按原定数额支付尾款。”

  “两家企业都是祥符街道的重点企业,经营状况也都很好。”王细贵考虑道,“如果纠纷没有就地化解,进入诉讼后,无论从时间和经济成本看,对双方都没好处。”

  今年以来,拱墅区法院与全区18个街道建立了双向对接机制,邀请像王细贵这样的街道调解员进驻法院调解中心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调解技能。同时,也选派法官每周进驻重点街道值班,“一对一”指导调解疑难复杂纠纷。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不肯让步的调解僵局,刚从法院跟班学习回来的王细贵想到,“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可以从证据出发找找调解突破口。”于是,他联系两家企业,在下一次调解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为自己说理“增加砝码”。

  在跟班学习时虽然大致了解了交易之间证据的重要性,但这起案件涉及周期长、账目复杂,对于两家企业提出关于交易合同、货品质量的具体争议内容,王细贵还是有些拿不准。于是,他联系上正在驻点街道指导调解的周俊岐。

  周俊岐听王细贵说明情况后,指导他针对双方之间交易周期跨度较大、往来账目多的问题,要求双方罗列清单,逐一核对,厘清账目;针对货品质量存在争议的问题,请乙公司拿出证明货品存在瑕疵和发生损失的证据,并对为何不在货品交付时就拒收或者退货进行说明。

  调解当天,周俊岐与街道熟悉双方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共同参与王细贵组织双方进行的调解。周俊岐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适时补充进行释法明理,街道工作人员和王细贵则充分发挥属地优势,情理结合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权衡利弊。

  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家企业同意各让一步,乙公司分三期付清尾款,甲公司则放弃主张利息损失。

  由于要分期付款,甲公司希望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周俊岐又指导双方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之后,乙公司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

  至此,一起原本可能要诉至法院的纠纷,在企业家门口就得以圆满高效化解,不仅为双方节省一笔不小的诉讼费,也为高效化解属地涉企纠纷提供了新解法,为法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思路。

  自拱墅区法院实施“法院—街道”双向对接机制以来,定期以周报、月报形式分析通报重点街道纠纷化解各项数据,并将高频当事人及批量纠纷排查清单发至街道,越来越多的纠纷化解在属地,最大限度发挥出法院懂法理、属地通人情的优势。以祥符街道为例,今年1月至11月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达1534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41.6%,诉前化解成效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