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擦亮“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品牌,不断延伸司法职能触角,把司法建议、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等,融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在致力于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撑起法治晴空的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立足审判职能,落实司法保护制度
“人生还很长,希望你能深刻反省,悔过自新,将来成为一名有用之才。”在灵川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上头电子烟”一案中,审判长唐景锋的叮嘱让庭审添了一丝温情。
这是一场特殊的庭审,考虑到被告人小高为未成年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而是采用圆桌审判,并邀请具有多年教师从业经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在法庭教育阶段,审判长及人民陪审员结合小高的成长环境、生活历程,从道德、人情、未来发展等角度,引导其反思犯罪行为。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暖心关怀,让小高既悔恨又感动,最后在法庭上真诚悔过。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始终贯彻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平等保护原则,寓教于审,温情挽救,引导未成年人从偏离的人生轨道上回归正途。”唐景锋介绍道。
少年审判,不能止于审判。灵川县法院在庭前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联合会商制度,庭审通过圆桌审判、法庭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庭后心理辅导回访帮教,引导迷途少年校准人生方向。灵川县法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全流程司法保护机制,为每一个迷途少年点亮新希望。
2022年以来,灵川县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起22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率为100%,并对22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
完善运行机制,凝聚司法保护合力
今年以来,灵川县法院积极整合多方力量,联合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关工委、团县委等单位,共同制定《灵川县家庭教育工作联席机制》,构建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并选聘12位经验丰富的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和心理疏导员,深度参与案件审理及判后帮教工作。
“自从与法院建立联席机制后,法院经常邀请我们来参与婚姻家事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我们发挥各自部门优势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灵川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关工委副主任唐美姣介绍。
小甜和小杰的父母因家庭琐事多次争吵,男方离家外出,女方独自照顾一双儿女,目前已分居两年。确认二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灵川县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根据男方的请求,判小甜随女方生活,小杰随男方生活。
“我不想和哥哥分开。”主办法官李华在了解两个孩子的意愿时,10岁的小甜表达了愿望。在两个孩子均表达想一起生活的愿望后,女方也表达了想照顾两个孩子的意愿。李华认为,继续维持两个孩子的生活现状,才能保证他们的利益最大化。
此时,又面临一个难题——女方和孩子所住的房子是婚前男方家人的自建房,如离婚后还想和两个孩子继续在此居住直至孩子成年,需征得男方母亲及弟弟的同意。
“两个孩子从小在这里生活,你们肯定也有感情,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能不能互相体谅一下?”李华启动联席机制,与关工委、村委会干部共同劝说男方的母亲和弟弟。在经过释法说理后,男方的母亲和弟弟表示同意,并在居住协议书上签了字。
再次来到法院的调解室,在法官和关工委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当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儿子归男方抚养,女方带两个孩子一起居住生活,直至孩子大学毕业。针对两个孩子的教育问题,法庭同时启动家庭教育程序,向当事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明确父母教育责任,让双方在充分了解家庭教育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督促双方在离婚后履行好对儿女的家庭教育责任。
这是灵川县法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灵川县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52份,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3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8次。
拓宽普法渠道,法治种子遍地开花
面向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既要“走出去”又要“引进来”。灵川县法院通过“学校点单+法院接单”模式进行精准普法。法治副校长根据学校的需求,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等方面,以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校园欺凌、性侵、禁毒、防溺水安全知识等为宣讲内容,积极开展法治巡讲进学校、模拟法庭、法庭开放日等活动,创建“流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国家宪法日前夕,灵川县法院法治副校长应邀走进灵川县第六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带领学生们诵读宪法宣誓词,表达自己的法治心愿,一颗颗法治种子就这样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在精准普法的同时,灵川县法院还积极与各学校达成多元化解纷机制,“点对点”地提供帮助,将校园内发生的侵权、伤害等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对存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到位或涉不良少年的家庭,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及家庭教育指导。
“我们既要办好案子,又要播种法治种子。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讲道理、守规矩、懂法律,就是对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灵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宿健慧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