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镇原 :辣椒熟了,法官来了,菜农乐了
2024-12-20 15:15: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建国
 

  隆冬时节,寒意浸染大地,与外面萧瑟的景致不同,甘肃省镇原县茹河川道的温室大棚内翠色欲滴,一垄垄、一串串外形饱满、成色鲜亮的辣椒,垂挂枝头长势喜人。

  “甘肃某农业公司把彩椒款付给你了吗?”“嗯,他们前些日子就把钱打到账户了,多亏了法官积极调解……”

  12月18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回访活动,在温暖如春的菜棚内进行。谈起自己的打官司经过,当事人王某一脸笑意,这和他今年10月份第一次走进镇原县人民法院时的状态截然不同。

  这是镇原法院法官扎实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优环境、促发展”行动、做实做细“司法暖企”活动的一个缩影。

  2023年9月,王某租赁陕西某公司蔬菜大棚用于种植彩椒,并约定彩椒成熟后由该公司负责回收。三个月后,彩椒陆续成熟,陕西某公司即着手组织收购。2024年6月,双方结算彩椒货款时,却因价格问题发生分歧。

  辛苦劳作了大半年,彩椒款却分文未见,王某既着急又担心,于是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

  镇原法院开边法庭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陕西某公司及相关业务人员等。然而,由于内部人员变动等缘故,陕西某公司未能及时对该纠纷予以回应。

  涉企案件无小事。法官没有因此而消极等待,仔细翻阅案件材料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得知陕西某公司挂靠于甘肃某农业公司名下,双方虽名义上合作经营菜棚,但实际收购彩椒的是甘肃某农业公司。

  随着调查的深入,法官还了解到,因王某与陕西某公司、甘肃某农业公司均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未能就彩椒收购价格达成一致,以致对彩椒款的核算事宜造成困扰。

  庭审中,王某坚持要求按照网上公布的菜价结算辣椒款,要求甘肃某农业公司支付货款5万元。甘肃某农业公司只愿按照市场价给付1万元。

  见此情形,法官认为,受市场供求影响,不同时期彩椒价格并非一成不变。到底以何种价格为基准进行核算,成为撬开双方矛盾症结的杠杆。

  为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决定采取最原始也最简单的办法来破局:算账。

  依据当地彩椒平均收购价位,计算出总货款,再扣除大棚租赁费、彩椒苗及有机肥等相关成本费用后,该批彩椒货款约为3万元左右。

  在法官主持下,经过情、理、法的反复较量,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甘肃某农业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彩椒款2.7万元。

  案件调解不是终点,只有当事人及时拿到案款,纠纷才算真正化解。

  抱着“案结事了人和”的想法,在明确彩椒款金额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对案款给付方式进行磋商。最终商定,甘肃某农业公司于2024年12月初将彩椒款打入王某账号。

  “感谢法官,有了这笔钱,我可以继续租赁菜棚大干一场了。”茂密的辣椒丛中,王某再次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谢之情。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