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睡虎地秦简是目前为止公布字数最多、内容最为丰富的秦简。《法律答问》是睡虎地秦简的一部分。《法律答问》编纂于秦朝晚期,1975年发现于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墓主颈部右侧,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简共210支,简长25.5厘米、宽0.6厘米、厚0.1厘米,内容共187条,均无标题,多采用法律问答形式。《法律答问》内容涉及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实际司法判例,是秦朝律学活的“教科书”,开创了中国律学的先河。
创设律学体例
《法律答问》以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术语及律文的意图进行解释,同时也有对诉讼程序的说明,内容涉及盗事、贼杀、格斗、婚姻、租赋徭役、户籍登录、户口迁移、民间经济等。
这些问答通常采取下列形式:(1)某甲……(罪状描述),应如何处置?答曰:……(罪名与刑罚);(2)某事……(假设性情形),应如何处置?答曰:……(法律后果)。这种问答的形式简单明确,将法律规定具体化为现实情形,有利于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其中,许多律文记有“廷行事”,说明按照成例判案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是应遵循的一种原则,同时也能弥补和纠正法律条文中的一些不足和需要修正、补充之处。这种律学形式也更加符合大众的思维方式,并被其他朝代的法律吸收继承,《唐律疏议》中也采用设问与答疑的形式对法律内容进行解释,这与《法律答问》的律学形式一脉相承,直到今天我国的司法解释仍适用这种形式。
涉及多种律学方法
为了精准地适用法律,《法律答问》采取了许多解释方法,包括字面解释、分类解释、对比解释、限制解释、类推解释以及简单的论证等,其中字面解释最为重要。
字面解释是秦朝律学的基础。这种方法强调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进行解释,不允许随意改变法律的原意。司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主要依据文字本身的意义,而不去探讨背后的隐含含义。因此,字面解释具有严格的可预测性,能够确保法律条文在整个国家范围内统一适用,有助于实现中央集权和法律适用的一致性。
分类解释在《法律答问》中也经常出现。分类解释是对某一概念的外延加以明确的解释方法。比如,在对复杂案件的定罪量刑过程中,解释者多次使用了“二分法”这一分类方法。如30——31简:“抉籥(钥),赎黥。可(何)谓‘抉籥(钥)’?抉籥(钥)者已抉启之乃为抉,且未答亦为抉?抉之弗能启即去,一日而得,论皆可(何)殴(也)?抉之且欲有盗,弗能启即去,若未启而得,当赎黥。抉之非欲盗殴(也),已启乃为抉,未启当赀二甲。”意思是:撬门锁,应“赎黥”刑。什么叫“撬门锁”?撬门锁的人已经撬开才算撬,还是没撬开也算撬?没撬开就走了,当天被拿获,这些行为如何论处?撬门锁目的在于盗窃的,没撬开就走,或没撬开而被拿获,都应“赎黥”刑。撬门锁目的不在盗窃的,已开才算作撬,未开应罚“二甲”。这条是对如何适用“抉钥,赎黥”的说明。答问记载,该规则的适用有两个影响因素:一是区分“已启”“未启”,二是区分有无盗意。撬门锁并且有盗窃意图的,未能撬开随即离去,或未及撬开而被拿获的,都应判处“赎黥”。撬门锁但没有盗窃意图的,已撬开的,就是“抉钥”;未撬开的,应判处“赀二甲”。因此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判罚。
在《法律答问》中,解释者共对70多个术语进行了解释,其中涉及刑罚、官职这类较难理解的术语,模棱两可的常用术语以及分辨不清的用语。一些常用术语的具体法律含义和民众的理解存在差异,因此需要更加明确的解释来降低法律条文在实际使用中造成误解的可能性。
满足秦朝的治国需要
《法律答问》不仅反映了法家的治国理念,也展现了秦朝法律体系的实用性与易操作性。具体来说,秦朝律学有三个显著特点:贯穿法家思想、贴近实际以及以例释法的解释方式。
法家主张以法律为治国之本。秦朝通过《法律答问》中的解释,确保了法律条文的清晰适用,并在面对疑难案件时,严格依据法条作出解释,体现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原则。
秦朝律学具有高度的实用性。《法律答问》并不是对法律条文进行抽象的学理探讨,而是致力于解决具体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每个解答都确保法律条文能够在现实案件中有效应用。通过对细节的解释和具体情况的解答,秦朝司法官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并执行法律,减少了模糊性和自由裁量的空间。这种务实性的律学方式符合秦朝重视国家效率和法制严密性的治国目标。
以例释法的解释方式是《法律答问》的重要特点之一。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形,秦朝法律通过举例说明具体法条的适用方式,使法律条文的解释更加直观和易于操作。《法律答问》不仅针对条文进行解释,更通过具体案例展示法律的适用原则与程序。这种以例释法的方式,不仅提高了律学的精确性,也为司法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避免了法律执行过程中的随意和混乱。以例释法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通过典型案例来指导一系列类似案件的处理。由于现实生活中的案件千差万别,法律条文无法涵盖所有的情境,典型案例的示范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答问》通过解答具体案件中的疑问,提供了处理类案的参照标准。这不仅有助于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性,还提升了法律的权威性和透明性。
奠定中国古代法治根基
秦朝律学对后世的影响深远,主要体现在法律制度、法治思想、政治体制及文化传统等多个方面。首先,秦朝通过律学奠定了法律至上的理念,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为后来的法治观念提供了基础。这一理念得到延续和发展,成为中国法律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秦朝的法律制度实现了统一化和系统化。这为后来的法律体系建设提供了范本,特别是在汉代,法典的编纂和法律的适用都受到了秦法的影响。法律条文的明确性和规范性也使得后来的朝代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法律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在官僚体系方面,秦朝律学促进官员对法律的学习,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素养。后来的各个朝代都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这种重视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传统,推动了官僚体系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基层治理效率和治理效能。秦朝律学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法家思想的推广使得法律文化在社会中深入人心,形成了崇尚法律和遵循法治的社会风气。这种文化氛围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后来的法学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法律答问》作为研究秦朝律学的重要文献,凝聚了先秦时期律学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智慧,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秦朝律学高度重视法律文本的明确性和具体性,通过详尽的释义工作减少法条适用中的疑难。这种对法律文本的精细阐释传统,对当代律学工作具有重要借鉴价值。秦朝律学的另一重要贡献在于推动了司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通过建立系统的律学体系,培养了一支具有专业素养的司法人才队伍,为法律的准确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这种重视法律人才培养的传统对当今法治建设具有深刻启示。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