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算明白账 化解心头结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沈召干
“沈庭长,太感谢你了,对方已经帮我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我过来申请撤诉。”离原定的开庭还有一周,我收到了办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蒋某的撤诉申请。
第一次见到蒋某时,他的情绪非常激动。
“买房子的钱都给了5年了,但是他就是不配合我去过户,搞得我的房子现在都还是挂在他的名下。这中间,他还骗我花500元钱买了他的旧窗帘。要不是急于想将房屋过完户,我又怎么会答应他这无理的要求。”
我认真倾听蒋某的诉求。
2018年5月,蒋某购买了杨某位于粮食局家属楼的一套房屋。蒋某一次性付清9万余元的购房款,双方约定,杨某要协助蒋某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当年9月5日,蒋某在缴纳了办理房屋过户所需的评估、测绘等服务费后,和杨某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杨某谎称未带身份证,一去不回。此后的几年里,蒋某一直以各种方式催促杨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杨某以各种借口推托或是不予理睬。
“当时过户只要不到5000元就可以办好,他一拖再拖,拖到现在办证费用要1万多元了。我要求他要协助我完成房屋过户,并承担多出来的办证费用。”蒋某气愤地说。
我仔细研究了蒋某提交的诉讼材料,发现蒋某的这个诉求属于两个案件,只能先判决被告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对于办理房屋过户所产生的差额损失,需要另外再举证起诉,而且还要等手续办完后才能起诉。
“这样不是很麻烦,有什么办法可以一次解决到位呢?”听完我的解释,蒋某满脸疑惑地询问。
“想一次解决好,只有通过调解。”我建议。
“能调解好,那当然愿意。”蒋某接受了调解的建议。
“我并不是不愿意给他过户。是我家里人发现我把房子卖亏了,不同意。要求他再补3000元房款,可他就是不愿意。他如果不补钱给我,他就休想拿到房产证。”三天后,我找到了杨某,杨某如是说。
一边要对方补偿办证的差额损失,一边要求对方弥补差价,面对诉讼双方的巨大分歧,如何才能找到最优解?
经反复协调,我发现杨某并不反对给蒋某购买的房屋过户,而蒋某最直接诉求就是完成房屋过户,而至于双方主张各自补偿金额,何不给他们算出一笔明晰账呢?
找准了方向,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我带着双方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询价,把房屋过户所需费用算清楚,把各自主张补偿金额摊在桌面上,最终谁欠谁的一目了然。
“当初房屋已经签订了协议,协议也都是自愿且公平公正的,你就要遵守契约精神,不能随意反悔。这么多年没有给房屋过户,现在这个过户费用的损失是你造成的,多少你也得担点责任。”我首先做起了杨某的工作。
“你没有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才导致了今天办证费用的增加,这个责任也不全在对方。现在账已经给你们算清楚了,把房屋过户,住上自己的房子才是最安心的。”转身,我又对蒋某说。
在我的劝说下,两方最终捐弃前嫌,按照算清的账目,杨某补偿蒋某办证差额费用3000元,并退还蒋某购买的旧窗帘500元。最终,蒋某顺利地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每一起民事诉讼背后,都有一笔账要算清,这笔账包含感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等。精打细算地帮助诉讼双方算清这笔账,很多矛盾也就迎刃而解。
(李果 丁文斐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