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加强知产司法保护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2024-12-16 10:44: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王鹏 孙霜 王飞
 

  “真没想到审查完的案件当天就能收到裁定书,要为长沙知识产权法庭的高效点赞!”3月18日,一起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案的双方当事人在经芙蓉区知识产权局、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行政调解后,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司法确认,当天就收到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出具体部署。如何以法治力量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让企业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发展活力竞相迸发?长沙市两级法院立足辖区工业制造基础雄厚和科技创新动能澎湃的实际,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作用,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保驾护航。

  图①:长沙中院和湘西中院联合组成调研组在古丈县牛角山茶叶专业合作社调研。江闽川 摄

  图②:长沙知识产权法庭赴浏阳园区开展“三课一册”宣讲活动。江闽川 摄

  图③: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干警在中方县某公司厂房开展现场勘验。袁建斌 摄

  数智赋能

  打造“智保护”优选地

  在某新材料厂区内,技术人员一方面通过全景影像对厂房和机器整体状况进行固定,并采用3D扫描对机器内部和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全面信息提取;另一方面针对调查中的关键技术特征远程连线技术调查官进行核实确认。这是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现场勘验的一幕。现场提取的证据信息,均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可以‘一键’取证、上传、保存和核验,真的是太方便了!”案件当事人对长沙中院上线的区块链存证平台大加赞赏。通过此平台,当事人可免费获取电子数据存证和验证工具,极大降低了创新主体的维权难度和诉讼成本。

  近年来,长沙中院持续推进长沙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智慧化升级,积极运用在线调解、AR、VR、人工智能、时间戳等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探索信息化运用场景,建设3D证物库,有效缓解了知识产权诉讼举证难、周期长等堵点。

  “我们不断深化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进一步释放数字司法生产力,让公平正义‘触屏可感、触键可得、触手可及’。”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说道。

  面对各类新型知识产权案件层出不穷的现状,长沙知识产权法庭还积极借鉴“外脑”智慧破解技术难题,进一步完善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出台《技术调查官工作规则》《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外聘18名种业、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权威专家,为技术发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设计、植物新品种等专业性极强案件的事实查明提供有力支撑,助推前沿科技、新兴产业领域技术事实查明难题的妥善解决。

  关口前移

  打造“前保护”示范地

  “商标是商品品质和企业商誉的重要保证,企业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商标权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蔡晓正在以微课堂的形式向园区企业讲解商标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为更好地服务各类创新主体,针对园区企业主体密集、侵权风险多样的特点,长沙知识产权法庭主动向前延伸一步,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多次送法上门,通过“长小知”法护园区、“长小知”法护地标、“长小知”法护超算等活动,开启“点单式”宣讲。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在湘阴县西南部的一个小镇上,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法官正向当地企业、农户发放地理标志商标保护问题清单及解答手册,这里盛产有着“天价辣椒”之称的“樟树港辣椒”。随着“樟树港辣椒”知名度越来越高,市面上山寨版“樟树港辣椒”也开始屡见不鲜,针对这一商业标识被侵权的现状,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多次深入樟树港地区调研宣传,全力保障农文旅融合背景下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立足‘抓前端、治未病’,我们不断前移服务关口,避免大量争议不大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长沙中院副院长、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李才坤表示。

  惩治有力

  打造“严保护”标杆地

  “依法决定罚款10万元!”长沙中院对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恶意抢注商标并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行为罚款10万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长沙法院积极回应司法保护新需求,坚持严格保护并促进转化运用,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以公正司法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全力营造鼓励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营商环境。

  惩罚性赔偿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遏制侵权、加大违法成本的重要手段。在广州某日用品公司与浙江义乌某日用品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对原告主张的2000万元经济损失赔偿予以全额支持,单案判赔额为湖南省内最高。

  “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有效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旗帜鲜明树立创新导向、权利导向和诚信导向,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该案承办法官程婧说。

  在从严打击侵权者的同时,长沙法院也注重全力维护权利人利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长沙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特点,有效利用行为禁令制度,一旦审查完毕权利人胜诉可能性等相关事实,便及时在判决生效前妥善作出行为禁令,快速制止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此外,长沙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的惩治和震慑功能,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4件,对152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协同联动

  打造“大保护”先锋地

  为进一步做好非遗和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加强区域司法协作互助,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长沙中院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保护与传承——携手护航非遗和地理标志商标”活动,并组成调研组对红色地标花垣县十八洞村、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等地开展实地调研。

  4月19日,长沙中院与湘西中院共同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备忘录》,持续推动非遗研究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

  如何更好服务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长沙法院不断延伸“朋友圈”,积极联合行政单位、行业组织、科研院校等共同参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

  在湖南省机械工业协会等关键行业领域,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产、学、研与司法保护相向而行、同向发力;与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促进司法审判与专利行政裁决、公益援助等对接配合更加顺畅;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法律适用,共同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坚决规制恶意诉讼,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知产局等部门签订《长沙市商业秘密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加强惩治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工作合作备忘录》,构建紧密合作的创新保护联合体。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