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成民事纠纷通过调解诉前化解
2024-12-07 08:50: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果 杨勤煊
12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助推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南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助推社会治理”有关情况。今年1月至10月,湖南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7.8万件,约4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在诉前。
湖南法院坚持服务大局,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在省委指导下,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各市州平安建设工作考核,逐级促进压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全省“总对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达到1312家、4096人,较2020年分别增长82倍和25.6倍。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法院委派“总对总”调解纠纷5.35万件,调解成功率为76.81%。
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多元解纷效能。湖南各级法院积极响应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依托“三进”机制,全省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数量由去年年底的4779家增长到11211家,借助基层治理力量,化解、调解群众“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年均超6万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构建行政争议“3﹢N”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508件,同比下降10.32%。
湖南法院紧扣主责主业,始终扎实做好“三大审判”“三大环节”“三大程序”“三级法院”各项工作,切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60.8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37.37万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4.03万件,同比增长6.4%。发送司法建议1592份,采纳率达82.98%,发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放大效应,确保司法建议“落地有声”。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省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9.07%。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