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预拘留”彰显威慑 “隐者”现身主动履行
2024-12-12 15:00:22
 

  中国法院网讯(万俊鑫 祝欢)“法官,我马上把欠款转过来,请不要拘留我!”12月11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运用“预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3月,某肉类专营店铺诉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江山法院审理,判决杨某限期支付赊购的牛肉款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迟迟不履行,故该店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杨某行踪不定,面对法院的传唤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拖延支付。

  为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及时发出“预拘留”公告,要求杨某限期履行义务,否则将直接依法实施拘留。公告发出后,杨某在其所属的社区业主群内看到了自己的“预拘留”公告。

  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杨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款项,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江山法院积极探索“预拘留”执行措施,首期公告发布了针对28名被执行人的预拘留通知。公告发出后仅三日,9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案款13.5万余元,2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下一步,江山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促执方式,打好“限制消费、失信惩戒、预拘留”等强制措施的“组合拳”,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