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关爱未成年人,努力筑起坚实的法律保护屏障。”
用好未成年人保护“工具箱”
2024-12-11 15:14: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彩华
 

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委员、东莞理工学院教师 左洋

  作为东莞市政协委员,我了解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多年来持续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尤其针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制作出了一些新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比如,该院早年曾针对如何更好确定抚养权问题,率先开展亲子关系评估制度。近日,该院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出全市首份涉离婚纠纷藏匿小孩的“人格权侵害禁令”,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于法院如何进一步加强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工作,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用好法律保护手段。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穷尽法律赋予的“工具箱”,勇于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多样路径。比如开展涉抚养权的亲子评估制度、对侵害夫妻一方监护权的下达人格权侵害禁令,采取圆桌审判、法庭教育的审判机制,促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隐私保护工作等。

  二是做好综合帮扶工作。积极加强与民政、公安、司法、妇联、居(村)委会以及学校、社工组织、心理咨询机构等有关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联动,通过增进协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详细调查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身心健康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样化帮扶行动,推动关爱措施落地见效,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三是做好社会普法工作。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和多渠道宣传途径,线上线下结合,强化典型案例说法,开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工作。通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多种方式,普及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协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