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垣法院:一书一信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2024-10-17 10:33: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韦德涛 蔡妍
“如果单论案件办理的话,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结束,但关于你的成长、你的未来,我放心不下、心怀牵挂……”2024年10月16日,河南长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案件。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用温情为被告人黄某写了一封满含殷殷期望的书信。
未成年被告人黄某伙同朋友在长垣市某小区实施盗窃。案发后,黄某家属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对被告人黄某的帮教并未停止,为鼓励被告人黄某重拾生活的信心,法官书写了上述信件并交给被告人黄某。黄某给承办法官的回信中写到,“谢谢法官对我的鼓励,让我重拾自信,以后我会自强自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纸书信,一片护“未”成长情。承办法官还针对小明监护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向小明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孩子遵纪守法、立德成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黄某的父亲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今后会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与孩子的品德培养,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用正确的思想、方法、行为教导孩子,引领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下一步,长垣市法院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方式,以审判为中心,以法治宣教、融合治理为延伸,不断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司法保护工作,让法治守护在家庭教育中“不缺位”,让未成年人在健康成长的道路上“不掉队”。
责任编辑:朱晓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