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对案涉工程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各执一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必须通过鉴定找答案。对案涉工程进行鉴定,鉴定费可能高达10万元。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坎市人民法庭副庭长江晓冬看着这个标的额4万余元案件的卷宗,陷入了沉思。
2021年4月,原告老黄与被告甲公司签订了《承揽协议》,承包了甲公司的“旧厂房拆除及新厂房搭建工程”,包工包料。其间甲公司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还剩4万多元尾款没有支付。甲公司认为老黄未按原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要相应的扣减工程款。
“工程存在何种程度的瑕疵?”
“现在按原定方案对工程返修的可能性有没有?”
江晓冬带着这些问题来到案涉工程现场,打算先把案件情况了解透彻,再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当时我是让他这么做的,我也给他画了图纸,结果没有按照图纸上的来……”在现场,甲公司负责人老刘对照着设计图纸,一一指出了老黄施工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之处。
“现在能不能按原施工方案返修?”第一个问题搞清楚后,江晓冬尝试引导当事人往解决问题的方向去。
“说起这个就来气,找了老黄说了好几次,他都一副与他无关的样子。本来就是他自己没有按照设计图纸来做,还好意思来起诉我,要打官司就打,我陪他打到底。”老刘越说越激动。
回到办公室,江晓冬结合现场调查的情况和卷宗材料,对案件又进行了一次梳理,调解的方案也逐渐成型。
“老黄,我去现场看过你做的工程了,确实没有完全按照图纸来做,你没有做的部分甲公司要找人来加固。”江晓冬通过电话,把现场调查的情况告知了老黄。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老黄不再一接电话就滔滔不绝地诉苦,而是许久的沉默。
江晓冬知道老黄对自己做的工程心中有数,便“乘胜追击”,给老黄算了笔经济账:“如果进行鉴定,一来是鉴定时间长,二来鉴定涉及高空作业,鉴定费用大概要10来万元,如果鉴定出来对你不利,你可能需要承担部分的鉴定费,这么一算,可能最后赢了官司还要‘贴钱’……”
“该给我的钱给我就行了……”老黄松口了。
双方都同意调解了,现在剩下的问题就是甲公司还需向老黄支付多少工程款。
连续三天,江晓冬给双方打了20多通电话,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小。第三天上午,老黄提出了具体的金额,但表示要和工友再商量一下。江晓冬建议尽快当面与老黄的工友们聊一聊。考虑到其中一个工友腿脚不便,江晓冬赶到了老黄工友住所进行调解。
从下午1时一直持续到6时,经过多轮协商,老黄及他的工友们与刘某的公司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次日,双方一同前往坎市法庭签订了调解协议,老黄当场收到了工程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