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反目成仇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2024-12-10 09:23:50
中国法院网讯(聂涛)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该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和睦共处,然而,原告刘某与被告吴某却因为琐事大打出手,反目为仇而对簿公堂,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砖集法庭的法官倾力调解,使老邻居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家住沙南某村的原告刘某与被告吴某是老邻居。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许,被告吴某以原告刘某砍了他家的树枝为由,与刘某发生争执,继而殴打刘某,致刘某受伤。事发后,吴某被当地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
界首法院砖集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从邻里关系角度考虑,认为,如果仅判决结案,可能会激化矛盾,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调解才是解决纷争的最佳首选。于是,承办法官决定调解该案。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利用“六尺巷工作法”以“远亲不如近邻”的箴言劝解双方,作为邻里要和睦相处,应冷静处理纠纷,寻求正确的方法进行解决,切不可因为一些小事情心生怨念任由矛盾升级。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事。
承办法官在了解吴某树木受损程度,并参考市场价格,促使双方最终商议出一个满意的赔偿数额,折扣完吴某的树木损失价值后,吴某再支付给刘某800元,并当庭履行。双方纠纷得到了快速、圆满地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