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一大早,海外归国科研人员胡某满怀期待走进最高人民法院。他和曾经的科技创业伙伴因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二审打到最高法。当日上午9时,最高法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主要争议涉及名称为“一种mRNA剂型的某药物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权的权利归属。据了解,该药物将主要用于治疗退行性骨关节炎。mRNA技术及其在生物医药领域中的应用属于前沿科技领域和新质生产力,202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即授予在mRNA研究上的突破性发现。
上诉人臻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审原告,该公司由于某、王某等共同创立,王某担任法定代理人,胡某是创始股东并担任高管。胡某、于某、王某均为海外归国科研人员,其中于某、胡某均在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院担任独立首席研究员,合作开展科研。王某曾在美国哈佛大学等地学习工作。
被上诉人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胡某于2019年9月创立。2019年4月,胡某依托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院开展新一代高效mRNA药物分子技术的研究项目。2021年5月,胡某从该研究院离职,双方就胡某任职期间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属进行了约定。涉案专利由瑞某公司于2021年申请并获得授权,授权公告时的发明人为胡某。
一审时,臻某公司起诉请求确认涉案专利归其所有,认为属于胡某在臻某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创造。瑞某公司、胡某则认为,涉案专利技术的研发是胡某在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院工作期间,依托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研究项目,并在瑞某公司进一步修改完善;瑞某公司、胡某从该研究院合法受让涉案专利。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臻某公司的诉讼请求。臻某公司不服,向最高法提起上诉。
陶凯元强调,法院审理案件“不仅定纷,更要止争”,希望各方早日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凝心聚力创新创业。本着自愿、合法原则,她当庭再次征求各方当事人意愿,是否愿意接受法庭调解。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当日,于某现场旁听庭审,并获准参加调解和协商。
本次庭审前,合议庭曾前往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院依法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和证据,并在位于深圳的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对本案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就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当日上午休庭15分钟后,各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涉案专利由臻某公司、瑞某公司共同研发,专利所有权归瑞某公司,并对其他相关案件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
庭审结束前,陶凯元指出,该案因诉而争,最终定纷止争,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在第11个国家宪法日,在最高法最为庄严的第一大法庭,各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她透露,在调解完成后,三方当事人照了合影,可以称作握手言欢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广良现场旁听了当日庭审。对于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他非常赞赏,“解决了各方当事人的诉累”“为下级法院高效解决类似争议树立了典范”。
王某介绍,早在2012年就与胡某相识,两人在一个实验室工作。2015年认识于某,三人曾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后来因为对科研道路发展方向的分歧、沟通不畅等产生了矛盾,持续两年多时间。合议庭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想法和故事,建立起沟通的平台,让人感觉“非常踏实”。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胡某露出了笑容。他说,最高法合议庭用心用情系统思考,一揽子化解纠纷,真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有效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现在一身轻松,能够把全部精力集中到研发中,专心发挥所学所长造福祖国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