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访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信平
2024-12-02 09:03: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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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群众利益和法治政府建设。请您介绍一下江西法院在这方面的做法。

  傅信平:近年来,江西法院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推动形成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判调结合、多元化解等分层递进解纷路径。一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思路,优化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建设,推动103家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入驻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协同完善争议化解便民服务体系。二是坚持应调尽调、当判则判,建立省级层面府院通报沟通机制,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解纷功能,2023年江西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25.66%。三是通过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等形式,推动完善房屋测绘市场化改革、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等政策;全面落实同堂培训制度,打造“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争议发生。

  记者:江西作为人民司法的发祥地,为人民司法审判工作注入了红色基因,形成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中,江西法院是如何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

  傅信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江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以和为贵”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职能,促进争议前端化解。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立足行政案件跨区划管辖特点,坚持“三便”原则,按照“三面向”要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促进争议就地化解。赓续和发展红色裁判群众工作方法,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实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发挥调解等制度功能,促进争议实质化解。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提出新要求、新部署。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等角度,江西法院将如何把改革部署落到实处?

  傅信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江西法院作为全国率先启动管辖改革试点、构建跨地市集中管辖模式并保留当事人管辖选择权的法院之一,将积极开展改革评估总结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强化顶层设计提供有益经验。下一步,我们将统筹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融合属地化解争议、跨域集中管辖等优势,优化管辖工作机制;统筹排除地方不当干预与司法便民,充分保障当事人在本地法院与异地法院起诉的选择权,推动行政争议以更小成本、更佳方式化解,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更优质量、更高效率实现。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