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1﹢2﹢N”乡贤诉前调解模式显成效
2024-11-26 10:34: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小明 王锋
 

  为充分发挥乡贤人熟、地熟、事熟的“三熟”优势,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探索出“1﹢2﹢N”乡贤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将大量矛盾纠纷“止步于未诉、化解于萌芽”,取得较好效果。2024年1至10月,该院累计向55名乡贤调解员委派案件517件,调解成功219件,调解成功率42.36%。

  鄱阳法院先后出台《关于建立乡贤调解员制度的实施办法》《乡贤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细则》《乡贤诉前调解业务指导办法》等制度,系统解决工作运行、案件流转、管理考核、经费保障等问题。建立以1名人民法庭法官、2名乡贤调解员、N名分布在法庭辖区各村居的乡贤为主体的“1﹢2﹢N”乡贤诉前调解工作模式,通过“熟人”辐射每个村居,有效解决乡贤调解员人数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延伸“解纷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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