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破裂的姐妹情
2024-11-26 10:26: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森森
 

  因父母生前的房屋被征收,柳氏(化名)姐妹为分家析产、继承问题产生矛盾,继而对簿公堂。双方就诉讼时效、遗产范围、有无放弃继承、该不该分等观点各执一词,经一审、发回重审、二审,最终判决柳姐向柳妹支付遗产份额16万元。案件从立案再到进入执行程序,前后近两年时间,两人闹得水火不容,形同陌路。

  通过阅卷我了解到,姐姐认为自己从小辍学在家,帮助父母种田种地、喂猪养牛,三个妹妹、一个弟弟才有机会上初中、考职校。成年后,三个妹妹都外嫁,弟弟娶媳妇分了家,而其为了照顾父母,选择招婿上门留在父母身边,做出的牺牲和贡献都是最大的。

  我多次苦口婆心地与柳家大姐沟通交流,释法明理,但她总是老话重谈,铁了心不肯履行执行义务。那天一大早,我通知双方来执行局,再次做“和解”工作,希望姐姐能够向妹妹履行给付义务。因为该案临近执行期限,如果这次她还要一意孤行,拒绝给付,就要移送强制组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了。

  “嫁出的女泼出的水,老屋征收了,另外两个妹妹及弟弟都没和我争,你凭什么和我争?”

  “‘人亲财不亲,财利要分清’,我同样是爸妈的女儿,把我该得的那份给我,以后我俩铜归铜、铁归铁,谁都不欠谁。”

  跟我预料的一样,姐妹俩一见面又吵了起来。同样“剪不断、理更乱”的话我听了很多遍,但想到柳家其他两个妹妹多次给我打电话说“一家人没有隔夜仇”,希望法院能够和解、劝解下来,帮帮姐妹俩,这次我仍然想再努力一把,不想放弃。如果对柳家大姐司法拘留,会进一步加深姐妹间的冲突和怨恨。

  但从姐妹俩每次的争吵和争论来看,两人讲述最多的就是儿时各自如何为家庭付出的话,我便决定采取“倾听﹢共情”的策略,引导双方从儿时记忆入手,多陈述、多回忆两人的姐妹情。就这样,姐妹两人讲起儿时的生活情景,犹如昨日重现,历历在目。

  “往日情景再浮现,藕虽断了丝还连。”谈话中,我意识到虽然她俩因官司而闹僵,但之前那份深厚的姐妹情始终没有改变,我便趁热打铁,“刚刚听了你们回忆起儿时的点点滴滴,一起上山砍柴、一起下地割麦,姐姐坡上打麻,妹妹为姐送饭的情景,我认为你们姐妹之间的感情是很深的。一家人相亲相爱,都说姐妹情深,宛如大树根连根,因这点纠纷闹掰可以说分文不值。”

  “多余的话都不说了,我长话短说,来给你们做个‘中’,姐姐辛苦一辈子,条件差,妹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没错,要不妹妹在数额上做出让步再少一点,姐姐把妹妹享有的那份给她,把积攒的不满和怨气通通忘掉,好不好?”

  又一番深刻沟通和劝导,两人些许沉默后终于敞开心扉愿意和解,妹妹说:“小时候父母就经常对我们几兄弟姐妹说,芭蕉结果一条心,心若在,果不落,我愿意在判决数额的基础上再少3万元。”

  姐姐说:“看到您对我的事情如此良苦用心,再怎么心如钢铁也成绕指柔,我明天中午之前就给到位。”

  “忘字心中绕,积怨尽勾销”。两人相视一笑,仿佛所有的不愉快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了。

  看到姐妹俩冰释前嫌、和好如初,重拾亲情和信心的样子,我如释重负。我想,生活中没有眉头解不开的结,没有心中渡不过的河,办案也一样,“耐心”是对执行工作最大的考验,只要不厌其烦、锲而不舍,就没有解不开的千千结,没有执不了的种种案,只要工作有耐心,黄土也能变成金。

  (作者单位系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