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法院开展“雷霆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秉承“九分落实”工作要求,4个月内执结案件2.1万件,首执案件执结率提升至34.5%,到位标的金额130.9亿元,同比增长33.84%,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权益的最终实现。
专项行动中,呼和浩特市法院深入分析此前开展执行协同联动工作的堵点难点,在市政法委的协调下,联合公安机关,出台了《关于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方位明确了法院与公安的“联动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了联合工作时的信息查询、人财查控、布控拘留、拒执打击等具体流程,争取到了公安机关对法院执行的全警种、全天候大力支持。《实施意见》印发当天,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向公安机关“手递手”移交待协助查控被执行人相关信息795条,移送公安机关拒执线索19件19人,促推双方构建快速查人找物、高效财产处置、实时信息共享和联合信用惩戒的合作机制。
面对执行工作中的各种风险挑战,呼和浩特市法院执行干警探索“集中攻克重点案件发挥震慑作用,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发挥辐射效应”的方式。针对集中执行中的典型案例,在自媒体平台及时公之于众,并借助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多角度、多层面展示行动战果,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呼和浩特市法院不断丰富执行“工具箱”,为执行工作换挡提速。两年前就已在全市法院全面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形成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分段集约”的工作机制,同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项行动期间,呼和浩特市法院细化了原有执行团队,所辖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专门组成夜间执行组,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特地成立了终本清仓团队对终本案件进行持续管理,玉泉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交叉执行的方式,对“骨头案”进行重点攻坚,呼和浩特中院则从破产审判庭抽调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3﹢3﹢2”专业团队负责“执破融合”工作,在执行中精准区分市场主体的失信与“失能”,将“无产可破”案件、终本案件等导入破产程序,有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上强化执行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