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家钦
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在群众与法院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传递社情民意,传递法治力量。成为人民陪审员后,我参与了90余件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理。每办理一个司法案件就是一次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也体会到人民陪审员的责任与担当。
司法一面是威严正义,一面是脉脉温情。每一个司法案件背后都隐藏着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利益纠葛,如何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考验着人民法官的经验和智慧,也离不开人民陪审员的努力。
“你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希望你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2023年7月,我曾参与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是一名在校学生,因自身法治意识淡薄、父母教育长期缺位,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为引导被告人主动认错、积极改过自新,案件在法院的少年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并通过法庭教育环节向被告人耐心地释明法律规定和人情道理,切实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到实处。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上升,形势依然严峻。在办案过程中,我了解到,未成年人之所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缺乏对是非曲直、善恶忠奸的辨别力和判断力。作为一名来自教育行业的人民陪审员,我经常选取一些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课堂中讲给学生听,引导学生对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素养和能力。
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工作。司法办案注重合乎国法、依循天理,要求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从而达到定分止争和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同时还强调顺应人情、于情相容,更有耐心地释法明理和安抚情绪,更有责任心地寻找化解纠纷的最佳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女子王某与男子许某自由恋爱后结婚,共同生育了2个孩子。婚后因感情不和,王某到法院起诉离婚。考虑到我和双方当事人的乡邻情谊,熟悉他们的家庭情况,承办法官邀请我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察觉到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矛盾主要是因沟通不善引起,我从夫妻和睦、家庭和谐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影响等方面入手,引导双方放下芥蒂、敞开心扉,心平气和地把矛盾和问题一次性讲清楚、解决好。感受到许某承诺悔改的决心,王某主动撤诉,夫妻重归于好。案件办结后,我时不时到他们家里走访,看到二人关系明显改善,家庭和和美美,心里很欣慰。
循法而行,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实践和探索,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同时,我也会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传播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运用法律,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对法律的信仰、增进对法院的认同,为推动法治事业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民法院报记者 吴琪 本报通讯员 梁微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