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谈”——校正准度尺度
2024-10-28 11:20: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告一直不肯让步,认为这块承包地是双方置换的,坚决不返还。这给我们调解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6月13日,在漳州法院第一期“漳法有度·公正谈”活动中,诏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玲玲带着问题,向在场的6位省市审判业务专家、30余名业务骨干介绍案件情况。
此前,涂某以李某非法侵占其承包地拒绝归还为由,诉至诏安法院。李某辩称,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是其早年用另一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向涂某置换而来的,不愿归还辛苦耕种多年的土地。
经审理,张玲玲发现,双方当时并未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置换期限,也未向村委会申请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涂某有权要求解除互换约定,但李某对此难以接受。考虑到农作物耕作的季节性,若不及时平息纷争,很可能影响土地播种和生产,张玲玲对如何快速推动案件解决颇为头疼。
“土地被无故霸占十几年才得知,这不合常理。”“原告提出解除互换条件可予支持,但被告也有权获得相应补偿。”……一条条有针对性的专业意见,从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入手,让张玲玲有了新的调解方向。
随后,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淑香解读了涉农土地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涉农纠纷典型案例,逐一梳理、集成裁判观点。
一场“公正谈”,在思想碰撞中拓宽思路、解决问题,在观点交锋中理清准度、明确尺度。
会后,张玲玲迅速组织原、被告开展二次调解,通过有针对性的释法析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缠许久的土地纠纷终于落幕。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