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要秉持“如我在诉”意识,挖掘法庭工作亮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司法能力,发挥基层法庭工作效能,推进基层法庭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为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会指出,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推出有力落实举措,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基层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要秉持“如我在诉”意识,挖掘法庭工作亮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司法能力,发挥基层法庭工作效能,推进基层法庭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为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注重强基导向,全方位优化基层法庭配置。按照标准化、科学化、集约化、专业化原则,通过优化基层法庭人员配置,集中力量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法庭干警队伍。完善法庭与评估、鉴定等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快评估、鉴定进度。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对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发挥好基层法庭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维护和谐稳定的保障作用。
二是要践行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立足指导调解职能,构建立体式、多维度、全区域“多元诉调”解纷大格局。要构筑“多元入驻、智慧助力、文明舒适、服务进阶”调解工作阵地,形成集诉讼服务站、多元诉调工作站、法务庭、微法庭于一体的“两站两庭”联动体系。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方便当事人进行多方远程在线调解;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将诉讼调解和社会纠纷化解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纠纷解决预判、调解资源共享、调解数据分析等功能。
三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基层法庭建设,要以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为导向,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践行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和更多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基层法庭法官干警在面对当事人时要将心比心,真正做到“摸清心理、讲清事理、释明法理、冷静处理”,从而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注重发挥乡贤能人深谙风土人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与法官合力对案件进行分流化解。要通过“一对一”业务指导培训的方式,不断提升调解员对网络调解平台的应用技能与处理矛盾纠纷的业务素养,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合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解纷渠道,将矛盾纠纷快速高效化解。
(作者单位: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