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小院解心结
2024-10-25 10:32: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边俊铭
 

图①:干警跨过巴渠河前往当事人所在的年华村。

  图②:干警与刘某及其子女的代理人坐在小院里“拉家常”并最终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图③:在车载便民法庭里,法官指导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10月22日下午4时,阳光洒在巴渠河畔的田野上,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大进人民法庭的干警走进大进镇年华村,对一起农村房屋继承纠纷进行调解,最终促纠纷圆满解决。

  席某与刘某是夫妻,育有子女席某成和席某燕。席某去世后,在年华村留下一处房屋,引发家庭继承争议。刘某希望将房屋继承至自己名下以安度晚年,而子女则认为母亲只需拥有居住权,产权应归他们。10月21日,刘某将两个子女告上法院,诉请将房屋继承到自己名下。

  由于刘某的子女都在外地打工,法官积极与其电话沟通并耐心劝解,刘某的子女同意调解,并委托亲戚陈某代为协商。调解中,法官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席某成和席某燕自愿放弃继承份额,同意房屋由刘某继承并享有全部权益。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