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山东法院如何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
霍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山东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和合文化在山东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根植于齐鲁大地人文沃土,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山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非常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法院要善于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记者:山东是案件大省,请您介绍一下山东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霍敏:山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联动解纷“大格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凝聚解纷合力,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省级层面与25家行业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多元解纷“桥头堡”,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作用,推进司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司法服务等基地建设,通过典型案例的教育指引功能,增强社会法治意识。跑出诉前化解“加速度”,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指导,切实提升调解的质效。今年以来,山东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58.7万件,同比增长41.1%。
记者:新形势下,山东法院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霍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山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当好排头兵”。山东法院将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推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促推发挥矛调中心“一站式”作用,进一步争取党委支持,提升矛调中心吸附能力和解纷实效。促推发挥正向激励“指挥棒”作用,对预防和化解纠纷成效好的单位,加强向党委汇报,激发各单位积极性。促推发挥类案多元解纷“风向标”作用,针对收案增幅较大的案由,加强内外联动、条线指导、上下联合,逐项研究化解举措,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