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曾想过会有与法律工作打交道的机会,更不敢想有一天我还能坐上审判席。但人生就是充满未知和挑战,人民陪审员这个身份,让我解锁了新的人生体验。
三年来的陪审经历,让我对法院的认知发生了颠覆,在此之前,清闲、简单、随性,这就是我对法院的认识,三年之后,忙碌、神圣、审慎,这是我对法院的认知。
小案子折射出大道理,简单的一句话,背后需要付出的东西很多。原、被告唇枪舌战、你来我往,辩黑白曲折之理、论法律情理之事,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并不简单。相较于引人注目、社会关切的“大案”,法院在日常生活中更多承办的是“小案”。但“案小”不代表“事小”。法院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小案”,对当事人而言关乎的是切身利益。
在参与案件陪审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不论案件大小,看似再简单的案件,法官都会“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仔细调查还原事实,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形成内心确信,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办好每一个案件。
情与法的交融,并非简单的叠加。在参与陪审的过程中,我接触到了各种复杂的案件和当事人,每个案件背后都有鲜为人知的故事,每个当事人都有他们的诉求和期望。我逐渐意识到,法律并不是可以随意套用的规则,而是作出客观裁判的准绳,法官可能看似冷酷,但也是法律公正的体现。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便是让法律更有温度,站在民众的角度来看待案件本身,让法理当中融入情理,让案件的判决更加公平公正,让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文字,而是有温度的语言。
记得一起简单的醉驾案件,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建议判处郭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本来是一个认罪认罚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量刑建议没有明显不当,就应当采纳。但是庭审中我听了郭某介绍他家里的情况,陷入了沉思。
庭后,我们和审判长简单合议了一下,觉得有必要去被告的居所实地调查一下。通过调查发现,被告人系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亦是两名残疾家庭成员的扶养人,居住环境也比较恶劣。结合实地走访以及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情况,认为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村社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提出了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建议,审判长最终也采纳了我们的建议。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怀着“如我在诉”的意识当好审判助手,让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案件不是一判了之,努力找到案件审判“最优解”,在轻罪治理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作为人民陪审员,既是旁观者,也是参与者,不要求我们懂法,我们就是代表着广大民众的心声。法官对于我们意见的采纳以及大家相互交流中的思想的碰撞,让我不仅对法院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还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包容。每一个案件的审理,在追求公正的同时,也要注重案件的社会影响和群众感受,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未来,我将积极传播法治理念,引导更多的人尊重和信仰法律。同时,我也会认真对待每一次陪审工作,用青春砥砺司法陪审,为法治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