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双方企业诉求急切 43万货款三日执结
2024-10-18 11:08:13
中国法院网讯(黄云波 甘兆扬)“我们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真心感谢执行法官!”10月15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三日内执结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大额买卖合同纠纷案,切实以执行工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获得双方企业共同认可和一致好评。
据悉,被执行企业某电子公司向申请人企业某科技公司采购货品后拖欠货款。科技公司为追讨货款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电子公司向科技公司支付所欠货款4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电子公司拒不履行货款支付义务,科技公司随后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经执行团队核实,电子公司在诉讼阶段即被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其账户余额不足以全额兑付执行款。在与双方法定代表人沟通时,电子公司因业务需要急需使用对公账户,故多次提出解冻账户的诉求;而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紧张,十分期盼被欠货款尽快得到兑现。
获悉双方企业的急切诉求后,考虑到依法扣划需等待十五日异议期。为尽可能快速执结该案,执行团队以护企安商为出发点,在普法宣教并晓明利害的同时,紧密结合涉企执行经验,精心选取有代表性的涉企案例,向双方释明其中法理、积极引导互信、连续组织调处。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企业将各自的实际困难和解纷意见摆上桌面,最大限度坦诚协商。在执行团队的坚持努力下,科技公司自愿放弃迟延履行利息,电子公司在全力筹款后于15日将执行款全额汇至法院账户。执行团队当天第一时间通知科技公司领款,并随即依法解除对电子公司财产保全措施,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耗时三日。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