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流:保全置换+活查封 助企纾困护发展
2024-10-18 10:12:32
 

  中国法院网讯(廖汀秀 罗建平)“法官,我们的账户被冻结了,公司运行困难,可不可以解除冻结?”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以“保全置换+活查封”相结合的灵活措施,既实现了保全目的,又保证了被申请企业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广东某装备公司与三明某材料公司签订了设备制作合同,后因合同约定设备交付及货款发生纠纷,广东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18日向清流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三明某材料公司及其母公司漳州某化学工业公司158万元的银行存款。保全过程中,清流法院依法冻结了三明某材料公司、漳州某化学工业公司名下多个银行账户。

  被申请人三明某材料公司、漳州某化学工业公司主因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了解情况后,清流法院执行局立即对被申请人财产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发现被申请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查封,引导被申请人申请保全置换。

  9月20日,被申请人三明某材料公司、漳州某化学工业公司向法院提出保全置换及解除账户冻结的申请,并提供三明某材料公司名下三台大型机器设备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50万元银行存款作为置换担保财产。

  清流法院在查明被申请人提供置换担保财产已达足够保全金额后,与保全申请人沟通后,采取“活查封”的措施,即允许被申请人在正常生产范围内使用这些设备,但不得转让、变卖、隐藏、转移、毁坏查封设备,既保障了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被保全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平衡兼顾了双方利益诉求,帮助双方取得了矛盾最优解。最终通过对三组大型机器设备“活查封”及冻结担保人银行存款账户的方式,三明某材料公司、漳州某化学工业公司均成功度过了经营危机。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