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拜托你了,现在只有法院能联系上我儿子,也只有你们说的话他能听,无论怎么样请让他先回家。”8月底,王阿姨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的儿子不仅联系不上,还突然被法院执行局上门通知自己家的房子可能要被拍卖,得知此消息的王阿姨心急如焚,只能向法官求助。
王某和朋友合伙在外创业,以王某名下位于安徽省旌德县某小区的房产作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39.5万元,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因经营不善,到期后王某未能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尚欠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39.5万元及利息,该款由王某自2023年12月份起每月还款1.1万元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若被告王某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视为尚欠款项全部到期,原告某银行对被告王某所有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王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未履行确定的义务,该银行于2024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处置抵押物。
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王某,但号码却显示空号。执行法官随即向申请人了解情况,得知王某人在外地,手机停机,仅有微信偶尔可以联系。
执行法官只能尝试添加王某微信,几天后终于成功联系上王某。“这些钱我都认,但是我现在实在没有那么多钱,能不能分期履行。”电话中王某语气无奈,告知执行法官自己正在上海务工但收入不稳定,实在无力支付。经沟通,王某答应前来法院协商。
银行见王某没有履行能力,便要求法院处置王某名下房产。王某听后情绪激动,执行法官安抚好王某并客观分析其面临的债务问题和履行能力,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切身利益,也为了防止出现财产处置后被执行人生活陷入困境,执行法官表示可以给王某25天时间自行处置房产。
“法官,我父母还住在里面,我对不起他们,我不敢跟他们说。”25天后,王某表示未能妥善处理好房产,还是由法院处置为好。“那你们是否还有居住的地方呢?”对于这种情况执行法官表示担忧,“有的,我到时会把父母安顿好的。”王某对执行法官的关心表示感谢。
“你好,我们是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今天来是对王某的案件情况进行告知……”王阿姨知道法官来意后,十分震惊,表示儿子已多日未与自己联系,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且房子是老两口用十几年的血汗钱购置的,挂在了王某名下。执行法官详细解释了关于抵押房产的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带来的后果,同时分析了当下市场行情以及自行处置房产的优势。王阿姨意识到其中利弊,主动提出请求,希望法院给予两周时间,与儿子共同商量解决方案。这才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执行法官又联系王某,告知其逃避不是办法,遇到事情应该与家人一起商量。最终,王某的朋友以市价买下了王某的房子,王某将购房款汇入法院账户,一次性清偿了借款。
“以后要多和父母联系,有事多和家人沟通交流,你还年轻,努力工作,加油!”执行法官叮嘱道。
“谢谢你,法官,多谢你为我们着想!”王某和王阿姨感激地说道。
执行工作因具有强制性而使人畏惧其力度,又因其善意性、文明性彰显出温度。执行中多想一点,多走一步,法情相融,才能实质性化解矛盾,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