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政协+法院”的大力调解下,几天前还因货款纠纷而“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终于“化敌为友”。双方因货款给付产生矛盾纠纷诉至法院,调解过程中态度转变的背后有哪些故事?
推诿拒绝、协商未果
多年货款讨债难
自2021年起,原告包头某贸易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就建筑材料弯头、胶圈等商品的采购达成合意,约定由原告提供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所需商品,被告支付相应货款,货款价格不含税,不开具发票。
原告按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供货义务后,被告却仅支付部分货款,尚欠货款12647.5元。原告包头某贸易公司多次向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履行,最终双方矛盾升级,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昆区人民法院。
秋风润心、温情调解
各退一步天地宽
为了妥善解决这起纠纷,昆区人民法院与区政协特邀调解员积极介入,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诉求。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精准助企护航发展的角度出发,耐心地解答双方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认识到自身拖欠货款的错误行为,承诺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一次性偿还原告货款,双方对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国庆假期前,昆区人民法院与政协特邀调解员就案件履行情况进行跟进,被告依约在9月26日向原告支付了剩余货款。这场因剩余货款未还清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调解作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特殊的纠纷解决机制,是我国多年历史传统和司法实践形成的智慧结晶。今年以来,昆区人民法院已建立了涵盖37名政协委员的调解名单库,政协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委派案件155件,成功调解87件,委派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56.13%。
昆区人民法院始终发扬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度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以“如我在诉”理念,助力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区、法治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