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零距离 法庭竟到“家门口”
2024-10-08 15:11: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潇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吉河法庭在晏坝镇联坪村村民委员会,巡回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子。
原告陈某与被告钟某、张某系同村的村民,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等人在为被告钟某家修砌石坎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手指被砸伤,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后,确认其伤残程度为十级。事故发生后,原告陈某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故起诉至汉滨法院,要求被告赔偿122601.44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进行了沟通,考虑到双方均为同村村民,且事故发生地也在村上,该村较为偏远,即决定在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该案,以达到就地解决纠纷和现场普法的效果。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答辩并举证质证,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详细询问案件细节。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原告表示,考虑到被告的经济状况且双方都是邻居关系,会做出一定让步,被告也表示回去后会继续进行协商,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
吉河法庭通过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设立到群众“家门口”,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到审判工作,增进对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的了解,进而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