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三步走 暖心解民忧
2024-09-27 15:42: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方弟
 

  9月26日中午,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河堤法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当事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促使当事人当天履行,还化解了双方有可能产生的潜在纠纷,受到原、被告双方好评。

  2014年,郝某在丁某的公司上班,期间,郝某因购房向老板丁某借款49000元。出于互相信任,购房款由丁某出面代交。郝某离职后,丁某多次向郝某催要欠款,郝某却拒不还款。2024年9月,丁某便将郝某诉至睢县法院,要求郝某偿还本金及利息。

  河堤法庭法官聂松承办该案后,发现在丁某起诉郝某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冻结郝某名下的存款49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9月20日,法院下达裁定书,准许冻结郝某名下相应财产,冻结期限为一年。

  郝某已成家立业,并经营一家美妆店;接到法院案件受理的通知后,并不重视。后来几天,郝某在业务往来中,忽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都已被冻结,便主动联系聂松询问案件详细情况。经过沟通,聂松根据双方提供的情况,于9月26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到了河堤法庭,丁某的代理律师讲明,丁某现在经济困难,又身患重病,生活中处处需要用钱,希望郝某体谅丁某的难处,尽快还款。

  郝某情绪激动,斥责丁某当初借为其代交房款之便,利用其身份信息去贷款,导致自己征信出现问题,长期影响工作生活,并认为丁某应对此对其进行赔偿。况且,在丁某讨要借款期间,郝某已经还过他4000元,不认可丁某起诉的金额。

  聂松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劝说郝某:“丁某的确造成了你的征信出现问题,后来这些问题都解决了,也没有影响你现在的生意。但借款毕竟是事实,还是要偿还的。”又劝说丁某律师:“丁某当初作为郝某的老板和朋友,生活中帮忙可以,但是利用郝某的身份信息去贷款是非法行为,郝某也有权索赔经济损失,如果郝某再另案起诉,就又增加了你们双方的诉累。”

  经过聂松耐心劝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郝某偿还给丁某欠款23500元,且不再向丁某主张身份信息借贷的经济赔偿,双方纠纷彻底了结。

  调解后,郝某表示要当即履行,但其微信仍处于冻结状态,无法正常支付。

  鉴于郝某和丁某律师都是从外地赶来,为避免双方往返奔波,让双方一次性解决所有纠纷,在聂松的指导下,丁某律师当即写了对郝某财产的解冻申请。聂松又向法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打电话,说明郝某正在履行义务的情况。

  由于银行卡等解封需要程序和时间,财产保全绿色服务窗口先解封了郝某的微信,郝某随即支付了欠款,银行卡等当天下午陆续解封。

  整个案件从调解到履行,仅用了一个多小时,高效的调解,便民的服务,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黄东利